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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消息,近日,浙江省高速公路交警总队湖州支队通报了一起高速追尾事故,事故发生在本月9日S14杭长高速江苏方向泗安北出口不到1公里附近,一台理想L9在“自动驾驶”时,与货车发生追尾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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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S14杭长高速江苏方向泗安北出口不到1公里附近发生了一起小车与货车碰撞的事故,其中小车驾驶员倪某就开着“NOA自动辅助领航驾驶”。
六大队民警在事故调查中,通过调取小车行车记录仪和EDR发现,货车驾驶员桑某因超车从第二车道变更到第一车道,但错估了与后方小车的车距。
1秒后,小车识别到了危情,发出警报,但车辆未自动采取任何措施,驾驶员也未采取任何措施,再2秒后,小车以117公里的时速撞上了货车左后部,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伤,小车上三名乘客受伤。
民警最终判定,货车驾驶员因变更车道承担事故的主要原因,小车驾驶员国分心驾驶且制动不当是加重事故后果的次要原因。
在回应媒体采访时,理想表示,理想汽车已明确向用户告知《《理想L9辅助驾驶系统用前必读》,该文件在“自适应巡航和车道保持辅助”的第4条载明:功能可能无法对近距离或快速切入本车前方的车辆做出及时的制动和减速。
在“前方碰撞预警和紧急制动”的第1条第2句载明:对于移动的货车和小车,自动紧急制动功能在车速8-100km/h工作。
“涉案事故发生时,车辆行驶速度已经超出车辆辅助驾驶自动紧急制动的工作范围,驾驶员因未按告知内容操作引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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