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关注!村民死亡后其宅基地怎么办
2023-03-02 16:22:19    法务网


【资料图】

一、

村民死亡后其宅基地怎么办

村民死亡后其宅基地的处理办法是,继承人继承宅基地上房屋的,宅基地由继承人使用,如果没有继承人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二、

公职人员可以购买宅基地吗

公职人员不可以购买宅基地。集体土地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属于农村宅基地性质,按法律的规定其所有权只能归该集体成员所有。公职人员应是指公务员,一般非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所以是不能拥有农村宅基地的。

找法网提醒,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

三、

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

1.申请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确权申请;

2.提交申请书等材料;

3.材料经过审核,符合确权条件的,办理确权登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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